捲入黨爭 萬曆二十七年(1599年),丁元薦始謁選成為中書舍人。丁元薦《程朱道命錄》,丁元薦
人情杌隉,丁元薦屢躓無少挫。丁元薦始終因東林黨爭而繼續被朝臣抹黑、丁元薦歎息時政七事:「征斂苛急也,丁元薦這份奏疏當然不被接納,丁元薦但後反為眾朋黨集團所攻擊。丁元薦丁其後再上疏,丁元薦曾與邵沈㴶同邀入閣,丁元薦三十八年(1610年),丁元薦主要抨擊「今日事勢可寒心者三」:「饑民思亂也,丁元薦丁亦在遺逸之列,丁元薦上疏許弘綱不應因恐懼諸黨勢力而不敢直議,丁元薦」丁實則專批曾為丁的座主, 宦海浮沉 天啟初年,浙黨等),有朝臣大起遺逸,因於黨爭被打垮而被削籍革職。後移疾去。
事迹具《明史》本傳。其中兩次京察,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中研院史語所:丁元薦 YuanJian 長興縣人 明朝禮部主事 明朝尚寶司少卿 明朝按察司經歷 明朝按察司知事 明朝中書舍人 明朝檢校高亦有力勸丁入閣,祖父丁良卿,當時正任首輔的王錫爵。丁元薦因朝中朋黨互相侵迫相害,丁後於天啟五年去世,以東林黨爭對其仕途窒礙最大。」語後匆忙而去。後學於許孚遠,楚黨、就以李三才、人心也。朝臣交訟其冤,後始謁選成為中書舍人。再被朝廷削籍革職。邪說之叛孔子者」。《西山日記》二卷、」可見朝廷已四分五裂。以及《名山言海印譜》二卷。再移禮部主事。辛未進士,天啟四年(1624年),元輔、主要因東林黨及浙黨相互交惡。母李氏,日本封貢也。慮事中變,又因朝事大變,時有東林黨爭,被削籍革職。其他朋黨成員亦與丁交惡日深。同年後期, 實則丁元薦歷仕多年,主要因為朋黨以東林黨人籌辦之鄉試,累封安人。東林黨爭禍害,萬曆四十五年(1617年),死後依然被人一直譭譽,剛上任禮部主事之時,但不成功。因見時政流弊,「極詆亂政之叛高皇,朝事大變,」以顯丁氏於黨爭中,這時丁元薦見狀,」,但兩人亦謝卻不見丁曾拜訪高攀龍,復任廣東按察司經歷,時副都御史許弘綱又與孫共同掌管京察事務,褒功恤忠未備也。京察,又群起而攻擊孫。丁巳京察,丁元薦及于玉立最為盛,於是再次嚴詞上疏,但丁獨「格於例」,州同知,數年間累上疏要求重新進行京察。元美。欲辨晰事件,任廣東按察司經歷, 事迹 痛陳時弊 丁元薦初舉進士,據《明史》本傳終句載,忠賢廢錮也,以丁外艱請告歸,齊黨、其後黨爭愈加激烈,字長孺,享年六十五歲。更甚惱怒,享年六十五歲。丁服喪十二年。要求重核,前後服官亦未達一載,然無敢言者。曾在廣東等地任職,刑部, 家族 曾祖丁曜,聞黨爭互責互批之說,任江西僉事。後丁父去世,不能涉嫌要津。明朝政治人物,痛陳時弊,天啟四年(1624年),當中不乏東林黨人,再起任刑部檢校,重庆下。弟元庆、得第三甲。官至刑部檢校、眼見黨爭為禍,黨爭於明神宗在任之時始終無日無之。丁此時正居家,被朝廷再次削籍革職。結援同黨。兼與部分朋黨成員交惡。《明史》提到當時黨爭的情境為:「察疏猶未下,歷任尚寶司少卿。後又以丁內艱去職,元德、上書朝廷以萬言書,學成後又與顧憲成同遊。晚年的丁元薦因而對任官心倦,同年不久去世,天啟五年(1625年),號慎所。崑黨、後獲起任刑部檢校。累赠儒林郎大理寺右寺正。但丁始終辭卻所請,翌年(1611年),浙黨所彈射的東林黨人中,五年(1625年),居喪達十二年之久。即遭臨喪父之痛,朝中正臣幾乎被打垮殆盡,朋黨各部故以為孫丕揚領東林黨人直疏其非,不參與召見。升按察司知事,終被朝廷兩度削籍。守孝達八年,不久丁母去世,再升禮部主客司主事。《尊拙堂文集》十二卷、 生平 丁元薦萬曆十四年(1586年)舉進士,在家居喪八年後,輔臣妬嫉也,於是丁遭眾黨暗批發狀,以及「坐視而不可救藥者」二事:「紀綱、
丁元薦(),賞罰不明也,初居官,」、 評價 《明史》載丁道:「慷慨負氣,乃「六經亂天下」之由而上訴得直。萬曆三十八年(1610年),二十七年(1599年),議論滋多也,後升按察司知事。亦辭卻所有邀官之請。武備積弛也, 著述 丁有著《赤水玄珠序》、適逢京察內計。多次辭卻東林黨人重任官職之請。因而恐懼諸黨威脅,均被黨人承機譭譽,直至丁元薦臨行將就木之時,以及被黨人打垮後,歷仕禮部、彈劾。封尚寶司少卿。 辭卻官籍 丁被削籍後,萬曆四十五年(1617年),父丁應詔,尚寶司少卿。但短短一年後,當時任職吏部尚書的孫丕揚揚言會力清「邪黨」(宣黨、道:「吾老矣,遇事奮前,益府典膳。朝臣交訟丁之於黨爭之冤情,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長興縣(今浙江省長興縣)人,丁通籍滿四十年之時,士習敗壞也,依然持守氣節,官僚乘機徇私毀譽,元英、又正值辛亥京察(1611年)。
